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8491.3-2008·代替 JB/T 8491.3-1996):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第3部分:感应淬火、回火》内容简介:JB/T 8491《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分为五个部分:——第1部分:退火、正火、调质;——第2部分:淬火、回火;——第3部分:感应淬火、回火;——第4部分:渗碳与碳氮共渗、淬火、回火;——第5部分:渗氮、氮碳共渗。 本部分为JB/T 8491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JB/T 8491.3-1996《机床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感应淬火、回火》。 本部分与JB/T 8491.3-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并标出了封面的各种信息; ——调整并填充了“前言”中的相关要素; ——规范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导语,修改了相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同时对采标项目作了标记(见规范性引用文件及7.1); ——增加了“4.2表面硬度>50HRC的重要零件,单件表面硬度的一致性应≤4.HRC。”; ——原4.2条移为4.3; ——增加了表题、图题; ——将5.3改为:“按GB/T 5617规定的方法,在零件或模拟试样上测量有效硬化层深度。”; ——将原标准的“主要零件”改为“重要零件”,“非主要零件”改为“一般零件”(见7.4); ——将7.5改为:“按GB/T 13298规定的方法,在零件有代表性的部位或模拟试样上检验显微组织。”; ——将“变形”均改为“畸变”(见第8章、8.1、8.2、9.2)。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机床研究所、北京莫泊特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高仰之、姜椿年、李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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