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业标准是依据并参照了IEC480《电气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检测导则》和GB8905《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制定的。 虽然纯净的六氟化硫气体是元毒的,但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多种有毒气体产生。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在电弧作用下,六氧化硫气体也会产生多种有毒分解产物。因此亟须对从事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的安全防护予以明确的规定。 1993年10月,电力工业部93(05)号文明确,《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规定》为需制定(修订)的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之一。1994年11月,电力工业部技综(1994)42号文《关于下达1994年制(修)定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再次将其列入。在制定过程中,标准定名为《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电力局(承担单位)、湖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湖南省变电修试安装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雪春、孟玉婵、朱芳菲、王志胜。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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