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增加了电阻接地系统交流电气装置保护接地接地电阻的规定; 2)修订了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规定;提出3~6kV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进行异地两相短路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要求; 3)补充了接地网非等间距布置时的接地网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的计算方法; 4)修订了杆塔接地装置和自然接地极冲击系数的计算方法; 5)提出接地装置耐腐蚀的工作寿命的要求; 6)增加了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接地规定; 7)参考IEC有关标准补充了低压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系统和接地装置等内容。 本标准发布后,SDJ8-79和SD119-84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是标准的附录,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栈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澎春。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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