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安排,对DL/T559-1994的修订。 DL/T559-1994《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发布已逾10年。在此期间,电网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特别是出现了一些新的电气设备和保护,由此给继电保护整定带来了很多新问题,急需在整定规程中加以补充;同时继电保护及相关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保护运行整定方面,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原有的DL/T 559-1994标准已远不能满足技术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标准与DL/T559-1994相比,主要差别如下: --将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内容删除或简化,如删除了相差高频、“四统一”接线下的重合闸的整定,简化了四段式零序电流保护、三段式后备距离保护的整定等; --补充近年来以及今后几年将出现的一些新设备和保护的运行整定,如增加了750kV电压等级、串联补偿电容器、并联高压电抗器等新设备以及远方跳闸就地判别、开关三相不一致和分相电流差动等保护的内容; --进一步完善了原有规程中的一些内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559-1994。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继电保护标准化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华东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福建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江苏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安徽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上海市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民、韩学军、胡宏、倪腊琴、程逍、姚仲焕、黄巍、严国平、孙月琴、黄静宜、张勇。 本标准1994年12月19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4 总则 5 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原则 6 继电保护对电网接线和调度运行的配合要求 7 继电保护整定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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