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美国作家约翰·格里森姆的《陷阱》是一部多主题的社会通俗小说。初读给人的印象似乎主要是揭露黑手党的犯罪活动。然而再从多种角度考量,这部小说的思想远不止于此。它还涉及到司法界的黑暗、金融界的腐败、律师的堕落、金钱的诱惑等等方面。而所有这些思想主题又都是在主人公米切尔·麦克迪尔与其他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显示出来的。 |
| 约翰·格里森姆于1955年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一建筑工人家庭。大学毕业后他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律师生涯使他亲眼目睹了种种案件,感受到法庭内外的悲欢离合,激起了他替弱小者弘扬正义的良知,这些都为他后来的小说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格里森姆是位高产高质的作家,迄今为止,他已经出版了18部畅销法律惊险小说,这些小说被翻译成29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热销了6000多万册。此外,他的小说还有多部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连续剧。 |
| 《陷阱》 一 主事合伙人再次审阅米切尔·麦克迪尔的简历(他都看过上百遍了),还是挑不出丝毫不满意的地方,至少在书面材料上挑不出。麦克迪尔有头脑,有志气,长得一表人才。他渴望工作,像他那样的出身,他不得不这样。他已婚,这正合他们的规定,公司从不雇未婚建律师,更厌恶离婚、酗酒、搞女人这类事。聘约上规定还要进行吸毒检验。他有会计专业学位,一心想做税法律师,头一次参加特许会计师考试就顺利通过了。当然,这也是税法顾问公司的起码要求。他是白人,公司从来就没雇过一个黑人。要做到这点并不容易,因为他们从不公开招聘,只是暗中补员,用条条框框卡人,因而保持了清一色的白人天下。别的公司公开招聘,也就免不了招了黑人。再说,他们公司是在孟菲斯,而那些优秀的黑人只想去纽约、华盛顿或芝加哥。麦克迪尔是男性,而公司向来就不想要女律师。70年代中期,他们吃过一次亏。当时他们招了哈佛大学排名第一的应届毕业生,此人恰好是女的,又是个税法尖子。她风风雨雨地干了四年,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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