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是内地学者对香港特区公共管理模式研究的一项开拓性成果,从职能、体制、过程和发展趋势四个维度,对香港特区的公共管理模式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不仅对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界的学者和学生的研究和学习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对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 陈瑞莲,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地方政府与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行政理论与方法、当代中国政府、地方政府与区域公共管理。公开出版的著作有《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研究》、《行政案例分析》、《广东行政改革研究》、《行政管理学》、《乡镇行政管理》、《珠江三角洲公共管理模式研究》、《中国城市公共行政导论》等,并在《政治学研究》、《区域公共管理导论》等,并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中山大学学报》、《新华文摘》等刊物发表或转载论文七十余篇。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港澳特别行政区行政体制与公共管理模式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广东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思路与对策”和广东省发改委“十一五”规划委托项目“加快广东省东西两翼和山区发展的思路和对策研究”等。 |
| 第一篇 香港特区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第一章 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共管理体制 第一节 回归前香港的政府公共管理体制 一 回归前香港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构成 二 港英政府公共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 三 回归前香港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 《基本法》对香港特区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设计 一 香港特区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主要构件 二 特区政府公共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 三 回归前后香港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变化 第三节 特区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一 一国主权下的高度自治性 二 逐步提高的民主性 三 相对弱化的行政主导性 四 实质强化了的司法独立性 五 行政层级的单一性 第四节 特区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运作 一 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关系方面 二 行政与立法关系方面 三 行政系统内部的运作 四 政府与政党关系方面 五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 六 行政与司法关系方面 第二章 香港特区行政组织系统与咨询系统的改革 第一节 特区行政组织系统的调整 一 1999年底的行政组织系统调整:市政服务架构的重组 二 2000年的行政组织系统调整:工商局架构的改组 三 2002年的行政组织系统调整:政策局的合并 第二节 特区行政咨询系统的改革 一 特区行政咨询制度的改革 二 特区行政咨询系统的发展 第三节 区域咨询组织——区议会功能的加强 一 特区政府加强区议会角色和功能的背景 二 2001年以来特区政府加强区议会角色的措施 第三章 香港特区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高官问责制的推行 第一节 特区公务员制度的改革 一 回归以前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 二 特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背景 三 特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 四 特区公务员制度改革取得的进展 五 对特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几点评价 第二节 特区政府高官问责制的推行 一 特区政府实施高官问责制的动因 二 特区政府高官问责制的主要内容与目标 三 实施高官问责制的意义与成效 四 高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发展的路向 第二篇 香港特区政府公共管理职能 第四章 香港特区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历史演进与法律分析 第一节 香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历史演进 一 香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演进的历史 二 香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历史演进的总体分析 第二节 香港特区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法律文本分析 …… 第三篇 香港特区政府公共管理过程 第四篇 香港特区的非政府公共管理 第五篇 香港特区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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