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昱,1982年8月出生于福建省厦门市,2004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UEA),获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现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法律事务部。 |
| 序 第一章 不动产登记原理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制度简述 一 占有与登记——公示原则的彰显 二 不动产物权登记 三 不动产登记制度——广义的与狭义的 四 不动产登记制度——实体的与程序的 五 不动产登记之性质——私法还是公法 第二节 登记制度沿革 一 近代不动产制度缘起——普鲁士法与法国法 二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沿革 第三节 各国登记制度 一 权利登记制度 二 契据登记制度 三 托伦斯登记制度 四 各国登记制度的启示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功能 一 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目的 二 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理依据 三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 第六节 登记的公信力 一 公信力——推定效力与善意取得效力 二 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三 善意保护效力 四 公信力的作用 五 公信力的适用 第七节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一 登记对抗主义 二 登记要件主义 三 债权形式主义 四 我国目前物权变动模式的取向 第八节 小结 第二章 物权要素论 第一节 不动产物权客体 一 物权法上的“物” 二 不动产之“物” 三 动产之“物” 第二节 不动产物权主体 一 民事主体的历史沿革 二 民事主体判断标准诸学说 三 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 四 民事主体诸类型 五 明确民事主体的意义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内容 一 物权的分类 二 不动产物权的体系及其种类 三 不动产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 四 不动产物权的种类(2)——用益物权 五 不动产物权的种类(3)——担保物权 六 不动产物权的种类(4)——准物权 七 不动产物权的种类(5)——占有 八 小结——建立我国不动产物权的体系 第三章 登记要素论 第四章 登记效力论 第五章 登记程序论 第六章 登记实务论 附录 参考书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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