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翟继光著翟继光插图, 作者简介:翟继光:1979年1月8日出生于江苏省铜山县,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财税法论丛》责任编辑。 作品:《纳税人税法知识读本:以案说法》《企业纳税筹划优化设计方案》《特别纳税调整实务指南-避税与反避税的较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经典税法案例评析》《纳税入门五日通》《最新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申报与税务规划指南》《企业重组清算税务处理与节税筹划指南》《最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与税务规划指南》《特别纳税调整法律与政策实用手册》《最新增值税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指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与最新法规政策解读全书(全三册)》《投资经营法活学活用:如何成长为农民企业家》《民事活动法活学活用:如何处理邻里关系和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企业所得税实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及案例精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实务操作与筹划指南》《企业纳税一点通》《个人纳税一点通》《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实务操作指南》 |
| 第1天 哪些人需要自行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 2. 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就是应当纳税的所得。应税所得在理论上一般被称为具有可税性。具有可税性的所得就是应税所得。并不是所有的所得都是应税的,不具有可税性的所得就不是应税所得。现代个人所得税法强调“宽税基”,也就是说尽量把一切所得都纳入应税所得的范围,都予以征税。但仍然有一些所得,由于其本身不具备所得税法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不被认为属于应税所得。例如,纳税人因为财产损失而获得的保险赔偿,从表面来看,保险赔款属于收入,因为它本身就是货币,属于税法上的所得。但是由于所得税法是对增加纳税人净财富的所得进行征税,不能增加纳税人净财富的所得就不属于应税所得。保险赔——款是对纳税人损失的一种弥补,而这种弥补一般来讲都是小于纳税人的损失的,因此,纳税人获得该赔款时并没有增加其净财富,该赔款不能属于应税所得。当然,如果纳税人获得了超过其损失的保险赔款,超过的部分就属于应税所得了。 一般来讲,哪些所得属于应税所得,哪些所得不属于应税所得都应当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但是应当把法律规定的不征税所得和免税所得区分开来。不征税所得属于非应税所得,它们不具有可税性,因此,不应当征税。免税所得属于应税所得,只是由于国家出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的考虑,对该所得不予征税。…… 更多 |
| 前言 第1天 哪些人需要自行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 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四、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个人 第2天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什么是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 二、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三、捐赠以及在境外纳税 第3天 自行纳税申报的流程 一、确定纳税申报期限 二、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三、确定纳税申报方式 四、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五、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 六、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第4天 自行纳税申报违法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税务干部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税务代理人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5天 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转换应税所得性质减轻税收负担 二、平均多次所得降低累进税率 三、降低累进税基减轻税收负担 四、增加费用扣除降低税基 五、设计好捐赠计划减轻税收负担 六、居民纳税人转化为非居民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 七、承包集体企业恰当转型降低税收负担 八、充分享受减免税政策降低税收负担 九、降低名义工资减轻税收负担 十、有限公司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互换减轻税收负担 十一、将各种收入形式进行转化减轻税收负担 第6天 白行纳税申报各地的具体做法 一、北京市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 二、上海市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 三、重庆市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 四、浙江省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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