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东海(1971— ),男,山东省烟台市人,博士,鲁东大学汉语言文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教育部语信司、鲁东大学共建“汉语辞书研究中心”之“词汇学与词典学”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词汇学、语义学、词典学、法律语言学,曾经在《中国语文》、《语言文字应用》、《辞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几篇;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山东省教育厅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同时涉猎电子政务、写作、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在《中国行政管理》、《继续教育研究》、《写作》、《应用写作》等刊物.. << >为例",5)' class="brown12">查看详细 |
| 序 序二 绪论 一 研究宗旨 二 唐朝法律专科的特点及择定依据 三 《唐律疏议》专书的择定及对其法律词汇的研究概述 四 研究意义 第一章 理论与方法的择定 第一节 基于训诂学的词汇意义系统论 一 词汇意义系统论 二 继续重视汉语词汇语义系统的研究 第二节 汉语词汇分类理论与实践 一 语义场理论和原型范畴理论的分类观念 二 汉语词汇研究中的分类理论与专科词汇分类实践 三 知识本体(ontology)理论 第三节 成分分析 一 结构语义学的成分分析 二 结构语义派、工程语义派成分分析中的元语言 三 认知语义学派的成分分析探索 四 现代训诂学派中提出的“二分的义素分析法” . 第四节 语义关系分析与语义场、语义网 一 规则语义关系研究——语义场研究法 二 复杂语义关系研究——语义网研究法 三 本研究对西方词汇语义系统研究法的借鉴态度 第二章 法律词汇的整理与分类 第一节 《唐律疏议》法律词语的来源 一 对前朝法律词语有选择地原样继承 二 对前朝法律词语改造继承 三 新法律词语的创造 第二节 法律词汇的单位 一 《唐律疏议》法律词汇系统的最小使用单位是“词项” 二 法律固定语 三 法律词项所处的微观和宏观词汇系统 第三节 法律词语的类别 一 法律词语分类的意义标准及分类结果 二 法律术语 三 法律叙述词 四 《唐律疏议》法律词语原型范畴及核心法律词语的择定 五 基于语义指称的《唐律疏议》法律术语的知识分类 第三章 法律义位的义征分析与法律词义的勾稽与整理 第一节 法律词汇的语义单位 …… 第四章 微观法律词义系统语义关系分析 第五章 公关法律词义系统的上下义关系分析 第六章 宏观法律词义刺痛的平行语义关系分析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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