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在中国的真正确立,这是历史的选择。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由其领导的中央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国家的结构形式的两个主要方面,即中央与地方关系和行政区划进行了不断调整,积极推动了国家结构形式的发展和完善,积累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历史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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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导论 第一节 研究中国共产党国家结构形式理论的必要性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第三节 主要概念与分析框架 第一章 建国前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结构形式的主张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结构形式的早期主张 第二节 从主张“自由联邦制”转为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 第三节 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的自由联邦制设想 第四节 科学评价青年毛泽东的“湖南共和国”设想 第二章 历史的选择: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的确立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 第二节 制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各种要素 第三节 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的确立 第四节 新中国选择单一制的主要原因 第三章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第四章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行政区别 第五章 当代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色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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