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的翻译始于1989年底。当初从北大图书馆里借读此书,不过是出于了解权利学一般知识的兴趣。读罢未能释手,乃相约译出。译事分工为二,人亦天各一方,上编成于易水之滨,下编于京郊野林,于1991年仲夏汇稿。后因参加《法律与革命》之翻译,便一搁至今。感谢外国法律编委会,尤其是贺卫方先生、杜晓光女士,为本书的出版提供可贵的支持和帮助。感谢北京大学教授沈宗灵先生为本书的翻译提供指导性意见。沈先生在应外国法律文库编委会之邀写出译稿评审意见的同时,还写下了26条具体的改进意见,使我们有幸又一次得到先生的指教。我们还要感谢原著作者米尔恩教授。他对该书的翻译和出版给予了热忱的鼓励和帮助,并就书中的某些见解多次与我们交换意见。他还特地为中国读者做了一篇既为译著增色又可为原著添彩的序言。 米尔恩教授于1922年生于英格兰。第二次世界大战争期间,他曾任英军军官并负伤。战后,进入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学习,获得博士学位(1952年),接着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做伦理与政治哲学方面的博士后研究。米尔恩先生先后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州立大学以及英国的达勒姆大学担任过教职,他还曾一度担任英国法律与社会哲学协会主席(1983—1986)。在著述方面,米尔恩先生发表的著作主要还有:《英国理想主义的社会哲学》(TheSocial Philosophy of English Idealism,Allenand Unwin,London,1962),《自由与权利》(Freedomand Rights,AllenandUnwin,London,1968),《持异议的权利——政治哲学问题》(TheRightsto Dissent:Essaysin Political Philosophy,Avebury Press,London,1983)。 |
| 夏勇,1961年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志铭,1962年生,法学硕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 << 查看详细 |
| 外国法律文库序 中文版序 前言 导论 0.1 对人权概念的非议 0.2 作为最低限度标准的人权 上编 道德 1 规则、原则与行为 1.1 规则 1.2 原则 1.3 法律与道德 2 道德与社会 2.1 什么是道德 2.2 道德的社会基础 2.3 共同体的利益及其道德含义 3 道德的普遍性和道德的多样性(之一) 3.1 道德的多样性为什么不能囊括一切 3.2 对作为“公平对待”的“公正”的分析 3.3 对共同体道德原则的阐释 3.4 共同道德和特殊道德 . 4 道德的多样性(之二) 宗教和意识形态 4.1 宗教 4.2 意识形态 5 道德与“绝对命令” 5.1 对“绝对命令”的解释和评论 5.2 康德的人道原则——普遍的最低限度道德标准的基础 下编 权利 6 权利概念(之一) 6.1 对权利概念的分析和阐释 6.2 霍菲尔德的权利概念 7 权利概念(之二) 社会权利的渊源及意义 7.1 作为权利渊源的实在法和道德 7.2 作为权利渊源的习俗 7.3 权利的意义和限制 8 权利概念(之三)人权 8.1 作为最低限度普遍道德权利的人权:初步的阐释 8.2 作为最低限度普遍道德权利的人权:进一步的阐释 8.3 内涵和外延:第一层 8.4 内涵和外延:第二层 9 人权与政治 9.1 政府的性质和意义 9.2 政治权利与人权 9.3 国内政治与人权 9.4 国际关系与人权 注释 索引 译后记 [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