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是英语世界中讨论“自然法”的经典著作。凡对西方思想之本源及政治理论、法律理论有兴趣的人,都不可错过此书。 |
| 登特列夫(Alexander Passerin d’Entrbves,1902—1985),出生于英国。生前是意大利都灵大学的政治理论教授。 登特列夫是意大利著名自然法学家,现代自然法复兴运动的代表人物。他试图超越流行的法律实证主义范式和新托马斯主义范式,以批评和包容的态度来审视自然法遗产,理清其中的纠葛,从而为自然法提供一种全新的辩护。他坚信尽管自然法有很多歧异的解释,但是它完备地提供了法律的道德基础,这点对于现代法律至关重要。登特列夫的工作直接影响了哈特、芬尼斯、拉兹、德沃金等学者,使得自然法重新进入主流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领域。本书初版于1951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考验,已经成为自然法领域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
| 新版导言 再版前言 1952年重印前言 序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一个普遍适用的法律体系 第三章 伦理的一个合理基础 第四章 自然权利的理论 第五章 法律之本质 第六章 法律与道德 第七章 理想的法律 第八章 结论 附录 重新审视自然法的情形 关于法律的两个问题 善的感知的一个核心:对哈特的自然法理论的反思 参考书目 译名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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