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标准第5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GB 14722——1993《骨骼式大腿假肢》。 本标准与GB 14722——1993相比有如下变化: ——更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智能假肢膝关节、储能脚和硅(凝)胶内衬套等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瑞哈国际假肢矫形器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假肢矫形技术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假肢厂有限公司、广东省假肢康复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锐、杨成瑞、方新、吕永兵、区炳祥、吴锡汉。 本标准1993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第一次修订。 |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 5 技术要求 6 检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假肢病历 附录B(规范性附录)假肢处方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四边形接受腔大腿假肢测量表 附录D(规范性附录)坐骨包容接受腔大腿假肢测量表 附录E(规范性附录)膝离断假肢测量表 附录F(规范性附录)髋离断假肢测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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