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灾害,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了一系坚决 果断的措施,强调运用法律武器战胜投情的重要性。在这次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中,也暴露出我国在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在疫情初发阶段,组织指挥不统一,信息渠道不畅通,应急准备不充分。
|
|
|
| 前言 第一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章 法定管理传染病与传染病的防治 第七章 传染病的预防 第八章 疫情报告和公布 第九章 控制措施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食品、药品和水的管理以及国境卫生检投制度 第三篇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章 刑法基础 第十四章 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中可能涉及的犯罪与处罚 第十五章 涉及罪名的刑罚裁量 附录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附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附录4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