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松山,1966年生,江苏如皋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文学士、法学博士学位。曾供职于江苏南通市农村干部学校,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法规备案审查室。2004年调华东政法大学任教授。2006年至2007年借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参与撰
写《彭真传》。出版专著《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研究》、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释》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四十余篇学术论文。 |
| 宪治思索的坦诚记录——读刘松山教授《运行中的宪法》 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 二元民主结构中的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 一、中国的二元民主结构 二、党内民主决定人民民主 三、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的影响 党领导人民民主的双重属性 一、党对人民民主的领导:历史和国情的选择 二、对两种领导方式的分析 三、非强制性领导的实现 四、一种趋势 党内民主集中制在人民民主中的运用 一、多面的党内民主集中制 二、党内民主集中制运用于人民民主的原则 三、作为组织原则或者组织制度的运用是必须的 四、另外几种意义上的运用 民主为什么不能只从基层开始 一、基层民主的范围是什么 二、基层民主发展的历史脉络与定位 三、基层民主为何得以优先发展 四、未尽人意的效果 五、检视和反思 六、中国民主发展的方略和方向 建议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 一、注重党的制度化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 二、党规党法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三、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是宪法的内在要求 四、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五、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是依法治国的需要 公民基本权利的几个问题 宪法文本中的公民“政治权利”——兼论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 一、宪法文本中公民“政治权利”的规定 二、宪法文本中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 三、进一步的回答 四、刑法有关剥夺公民政治权利规定的是与非 治理街头小广告的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 国家机构和政治道德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违宪违法审查和司法改革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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