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秀萍,女,1970年6月出生于江苏盐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法学理论与伦理文化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参与多部专著与教材的撰写,发表论文20余篇,数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并有论文读《中国学术年鉴》(2005年卷)收录。 |
| 前言 第一章 基本理念的阐释与界定 第一节 法律、伦理与道德 一、法律 二、伦理 三、道德 四、伦理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法律的伦理性 一、法律的伦理性及其主要内容 二、法律的“非伦理性”与法律的道德性 第三节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一、冲突及其意义 二、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第二章 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法律与伦理 第一节 法律与伦理内在关联的历史追寻 一、中国 二、西方 第二节 法律与伦理的理论逻辑 一、法律对伦理的依赖 二、法律与伦理的相对分离 第三章 普遍之人性:人类生活的共同伦理之前提 第一节 普遍之人性 一、自利与同情 二、个体的“无知”与利他合作 三、自由及其限度 第二节 人的行为及其规范倾向性 一、韦伯的社会行为合理性研究 二、人类行为的规范倾向性 三、规范有效性与规范的“异化” 第四章 法律与道德: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第一节 形式正义与法律 一、法律之形式性 二、法律的形式价值——形式正义及其标准 第二节 实质正义与道德 一、道德之实质性意义 二、道德之实质正义价值 第三节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的必然性 一、个体道德对实质正义的背离 二、形式正义对实质正义的背离 三、法律对形式正义的背离 第五章 转型社会中的法律与道德 第一节 国家与社会的统合与分离 一、国家与社会的统合: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 二、国家与社会的分立: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第二节 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从传统到现代 一、社会转型 二、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 第三节 价值冲突:法律与道德冲突的深层起因 一、集体主义与个人本位 二、人情与法律 三、“官本位”与权利本位 第四节 地方性特征与普适性要求: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展现 一、普适性要求 …… 第六章 良法及其实现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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