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位美国政治和文化史上里程碑的塑造者! 一次民主党全国大会上的精彩演说,一朝变身政坛明星声名远播! 这不是壮如史诗般的神话,而是正在上演的奥巴马传奇! 从美国梦到总统梦;从一介草民到政界精英;期间的身份转变,传奇经历,映射出许多人生片段:复杂身世,少数族裔,单亲家庭,贫困境遇,迷失信仰,自我放纵以及身份认同的困惑。他在人生历程中,经历过家族、种族、血统、信仰及文化的挣扎;他在寻找认同的路上,遭过歧视,受过挫折,有过迷茫,尝过辛酸,但却奋斗不止,开拓眼界,提升智识,造就了自己的个人特质和人格魅力。 |
| 1 奥巴马的混血基因 一、“我爸爸是非洲王子” 二、“外祖父的话在我心中激起最原始的恐惧” 三、“愿你的这盏灯永远为我长明” 四、“穷人的代理人” 2 奥巴马的灵魂深处 一、“黑人也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的” 二、“大无畏的希望——重申美国梦” 三、“爱国不必整天挂在嘴上” 四、“他比白人还白” 3 领袖乎?政客乎? 一、“只有退潮后你才能发现谁是华尔街的裸泳者” 二、“唯利是图的公司说客和利益集团腐蚀了民主” 三、“永远不要对战争胡说八道” 四、“参议院中最善于拉关系的议员” 4 与中国:竞争加合作 一、“奥巴马和孙中山是校友” 二、“中国人已迈向太空,美国孩子的教育得抓紧” 三、“碳排放货币化:美国人在忽悠世界忽悠中国” 四、“确保和中国有足够的军事联络” 附录 奥巴马的简历 奥巴马的经历 参考文献 |
| 奥巴马具有惊人的远大志向和生涯规划能力,他是黑白混血儿,小时候面临过严重的肤色自卑和身份认同危机,这样一个“黑人”和边缘人别说竞选总统,就连在美国社会想跻身中产阶级都可能需要不懈努力,但是奥巴马不仅在向总统的宝座冲刺,甚至占据这个位置,而且以如此年轻的面孔和如此“贫乏”的资历,他就能>中击一直以来都由白人、且绝大多数是盎格鲁一撒克逊白人新教徒垄断的美国总统宝座,这其中的秘密是什么呢? 奥巴马对自己的人生规划最具战略眼光和最重要的一步是迁居芝加哥,通过做社区义工与那里的黑人社区居民打成一片。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成功,必须首先搞清楚自己是谁,自己只能属于哪里,谁是自己的基本依靠力量,哪里是自己的大本营和“根据地”。奥巴马本是夏威夷出生的,随祖父母在夏威夷读到高中毕业,后来在洛杉矶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一度在纽约华尔街工作过,他和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本来八杆子打不着,他干嘛要去芝加哥? 答案是,他要通过融入一个足够大的黑人势力范围,通过为黑人服务来为自己挣得政治生涯的第一桶金,他要把黑人聚居的芝加哥当作自己“闹革命”的“根据地”,这和当年毛泽东选择上井冈山可谓异曲同工。 奥巴马一旦选择了自己的公职生涯规划方向,行动的目标就十分明确,他的气魄远远超过了他的同龄人,一个才20出头的年轻人,竟然在大学刚毕业的阶段,能够放弃华尔街的高薪和抵制跻身中产阶级的诱惑,来到芝加哥的黑人社区,做一名底层义工——被在本届总统大选的初选阶段就因为不得要领而名落孙山的朱利安尼贬称为“小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万3千美元,其放弃和追求的勇气令人叹为观止。 正是在芝加哥这个黑人的大本营,奥巴马通过奉献和服务赢得了最初的名声,靠着这样的起点,他开始吸引当地黑人头面人物的信任和引荐,最初当上伊利诺伊州的议员——从此开始他精彩的公职生涯,直至当选美国国会唯一一位现任的黑人参议员,旋即开始冲刺总统宝座,一路旌旗飞扬,高歌猛进。 奥巴马选择位于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或许还透露出20刚出头的奥巴马的另一层志向:奥巴马的总统梦很可能做得比希拉里和麦凯恩都要早。伊利诺伊州曾是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的“地盘”。林肯曾在伊利诺伊州议会从政8年,并于1858年在那栋老建筑内发表著名演讲——《分裂的房子》。这里也是林肯参加1860年总统选举的竞选总部。奥巴马早早就选择“卡位”于林肯当年起步的地方,似乎早就立志要循着林肯的路,并继承林肯的政治遗产走下去。 13年前,即1995年,奥巴马写了一本书名叫《我父亲的梦想》,如今看来,他不仅要继承父亲的梦想,隐约之间透露的是他要继承美国国父们的梦想,当然也包括林肯的梦想,而林肯正是签署“解放黑奴宣言”的美国总统,他也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奥巴马年纪轻轻就想要继承这样的梦想,志向不可谓不远大!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今天,我郑重宣布竞选美国总统……” 或许,正是奥巴马年轻时的远大设计和精心布局,才使他在政坛能如此突飞猛进,在奥巴马即将掌权之际,我们祝愿他能够永远葆有他那具有理想主义气质的白人母亲所遗传给他的丰富的同情心,和以大公大义的精神驰,骋天下的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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