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为配合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而制定出台的一部重要司法解释。本书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对该解释的规定逐条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本书还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结的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供读者参考。此书集学术性、实务性、指导性为一体,不仅可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而且也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借鉴。 |
| 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篇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让土地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 [协议出让土地价格的确定] 第四条 [对未办理批准手续合同的处理] 第五条 [土地出让金的调整] 第六条 [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合同的处理]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八条 [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合同有效] 第九条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第十条 [一地数转合同的处理原则] 第十一条 [划拨土地转让未经批准的无效] 第十二条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纠纷处理] 第十三条 [划拨土地直接转让的纠纷处理] 第十四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第十六条 [划拨土地未经批准合作开发的无效] 第十七条 [增加投资数额分担比例的确定] 第十八条 [建筑面积减少的分配处理] 第十九条 [违章建筑不予分配] 第二十条 [建筑面积增加的分配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章建筑损失的承担] 第二十二条 [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预售款不得充抵投资] 第二十四条 [名为合作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二十五条 [名为合作实为房屋买卖] 第二十六条 [名为合作实为借款] 第二十七条 [名为合作实为租赁] 第二十八条 [解释的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篇 锦州辽西万兴商贸中心与锦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处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 辽宁三利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与辽宁金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万顺(湖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南开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转让纠纷案 上海万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永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合作开发协议纠纷案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丹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丹东市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工程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时间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安徽省对外服务公司清算组与安徽亚联娱乐城有限公司资产清算委员会、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及债权转让纠纷案 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公司与深圳航空城(东部)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 宜昌九州置业有限公司与宜昌颐环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九州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 附录:相关法律、法规篇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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