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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商审判要案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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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商审判要案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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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价:¥45.00

作 者:宋晓明

出 版 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 年10月

I S B N:780217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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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推荐


      
       本书汇集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自2004年以来亲自办理的各类型民商事案件中具有代表性和前瞻性的判例,并辅之以法官本人对案件缜密的思考过程和法理分析。对下级法院乃至全国司法实务界、理论界人士均有较好的参考实用价值。
      

    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目录


    一 合同效力篇
    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单方面填写的变更合同内容的
    条款无效
    对违反法律应当备案规定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合法的受损利益应予补偿,第三人获取的不当
    得利应予返还
    应当如何认定该债务承担约定的效力
    二 购销合同篇
    购销棕榈油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民事责任的认定
    结算货款纠纷的认定与处理
    供热合同中供热量与欠款的认定
    三 联营合同合作协议篇
    联营合同中股权转让的认定与处理
    联营终结且已支付结算款项后,重复请求赔偿不予支持
    联营合同终止后的清算义务
    政府决定拆迁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当事人对政府决定前
    的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杭州天创沃元实业有限公司与杭州灯塔养殖总
    场合作协议纠纷案
    . 四 股权纠纷篇
    北京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
    转让合同纠纷案
    本案转让的是股权而非债权
    本案股东增资行为的履行地就是公司住所地
    股东出资既是合同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五 担保纠纷篇
    债务到期后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认定
    存单质押未尽通知义务,不得对抗第三债务人
    担保的主债权约定不明担保人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房地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
    诉讼时效内主债务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可以适用担保法
    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
    主合同借新还旧,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债务人转让抵押标的物的行为是否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保证人在超过保证期限的催款通知上签字盖章的效力认定
    债务转让有效,受让人应承担还款责任,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合同涉及犯罪,抵押物权应否保护
    违反承诺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六 保险纠纷篇
    如何确认本案机损险及其项下利损险保单约定的保险
    责任范围及损失额
    七 证券交易篇
    东西湖国债部应否为其交易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上诉人武汉赛迪尔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
    上诉人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债服务部武汉市国
    债服务部侵权纠纷案件
    委托国债买卖合同效力与资金往来关系认定
    证券款项损失,券商不构成侵权不承担民事责任
    追索垫付债券款纠纷还款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八 房产纠纷篇
    如何认定在建工程的所有权人
    九 民事责任篇
    本案应界定为民事纠纷还是经济犯罪
    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经济犯罪的案件中
    单位民事责任的认定
    ——评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市卫东区支行与平顶山市
    市郊铁炉农村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负责人利用合同进行个人犯罪单位所承担的是侵权责任
    而非合同责任
    按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非合同名称认定合同效力确定
    民事责任
    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濮阳市银鹰贸易公司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省
    分公司郑州亨通期货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评析
    十 程序问题篇
    本案应按照协议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一人主张权利,对其他债务人是
    否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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