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季涛,男,1968年出生,浙江宁海人。自小胸无大志,一起想做小学语言教师和业余作家。文学梦碎后,选择以法律为业,在浙江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又在文学梦的废墟里做起了哲学梦,遂在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终于成为彻底的无梦人。现任教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要研究法理学、配方法哲学、法学方法论和医事法学。 |
| 导论:法律现代性危机的现代性逻辑及其超越 上篇 法律现代性危机的形成史 第一章 古今自然法传统的转换与法律现代性的开端 第一节 希腊哲学、基督教育古代自然法传统 第二节 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与近代自然法学 第三节 古今自然法传统的转换与法律现代性的开端 第二章 近代自然法学的中介与法律现代性的第一次危机 第三章 法律实证主义的统治与法律现代性的第二次危机 第四章 自然法学的复兴与法学的后现代转向 下篇 法律现代性危机形成史的现象爱能够学透视 第五章 法律现象学的事实与想象 第六章 作为虚无主义的现代性危机 第七章 海德格尔的法律现象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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