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家琛,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全国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历任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院长。 出版《诉讼及其价值论》、《新罪通沦》、《反腐廉政通鉴》、《新刑法条文释义》、《新刑法新问题新罪名通释》、《新刑法案例评析》、《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民商法新类型案例精析》等法学著作数十种。 |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 一、农村土地的征收、征用及其补偿 二、农民宅基地权利的保护 三、农村土地承包的一般规定 四、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六、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七、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九、农村土地承包的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方式 十、农村土地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十一、与延包工作的衔接 十二、地方规定 第三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过程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一、农产品的收购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二、农产品加工和进出口贸易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第四章 农业生产资料购销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一、一般规定 二、种子购销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三、农药、化肥、饲料购销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四、农业机械购销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五、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物质的民事责任 六、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物资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 一、农村税费改革 二、减轻农民负担 三、教育费附加 第六章 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一、农民工就业管理 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农民工就业培训 四、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五、农民工的劳动保护 六、农民工的社会保障 第七章 农民民主权利的保护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二、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组成和工作方法 三、村民会议 四、村务公开 五、基层党组织 第八章 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护 一、截留国家财政补贴、农业投入和救济款物 二、侵占、挪用农村集体财产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农民权益争议的解决 一、一般规定 二、调解 三、诉讼 常用农民权益保护法律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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