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推荐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有竞争就会有失败。要使竞争失败的企业有序地退出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就要建立破产制度。因此,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对于企业的破产,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6年制定了企业破产法(试行),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作了规定。全国人大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又专章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这两部法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规范我国企业破产行为,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企业破产法,约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的部分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文释义与适用》一书。编写根据立法过程中的审议情况,力求准确阐明立法精神和原意,便于人们正确理解企业破产法并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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