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企业破产法疑难释解》系本套丛书之一。全书以新企业破产法为主线,结合我国其他有关破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分总则、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法律责任等11章,以问答的形式,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现行破产法律规范。所设问题既包括立法过程中争议较大的疑难问题,又包括司法实务和理论研讨中的各种观点。全书准确、全面地反映了新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原意,系新企业破产法出台后我国出版界之最新企业破产法疑难释解工具书。 |
李国光,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人法官,原副院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入学、西南政法大学、复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院校兼职教授。 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历任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员、副院长,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兼上海市中级法院院长,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曾当选为党的十四大代表、十五届中纪委委员。 出版《中国司法制度概论》、《经济法讲座》、《中国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诉讼》等十余部法学著作。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八章 重整 第九章 和解 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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