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是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对行政诉讼法修改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全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介绍修改建议稿的法律规范文本,文本共计十三章136条;第二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条建议及理由”,按照对 法律规范的条文进行解释的顺序而展开具体论述;第三部分是附件,除了介绍国内和境外的有关行政诉讼立法资料,收集了20多个中外有关行政诉讼的专门性法规和司法解释之挖,还列出了参考文献目录。 |
| 胡建淼,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专业。现为浙江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又系国家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并担任司法部(中国)法制目报社法学专家顾问。从1993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自1987年来,共出版《行政法学》(独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1版)、《行政法学原理》(与张焕光合著,劳动人事出版社1989年版)、《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独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1版)等著作66本,发表《有关中国行政法理上的行政授权问题》(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等论文72篇。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University,SU)、英国爱丁堡大学(EdinburghUnivetsityofUK)、澳大利亚西澳大学(TheUniversty0fWesternAustralia)、德国基尔大学(KielUniversltlyofGermany)、法国马赛大学(UniversitedeProvence—Aix—Marseille)、日本关西大学、韩国亚洲大学、中国香港城市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和澳门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作为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他已培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博士后)80余人。此外,他还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律师和仲裁员身份承办大量知名案件。 |
|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 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条建议及理由 第一章 总 则31 第二章 受案范围106 第三章 审判组织与管辖122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160 第五章 证 据227 第六章 审理依据271 第七章 审判程序的一般规定284 第八章 第一审程序313 第九章 第二审程序442 第十章 审判监督程序477 第十一章 特别规定511 第十二章 执行程序559 第十三章 附 则585 第三部分 附 件 附件一:中国有关行政诉讼的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6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6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6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6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36 (中国澳门)行政诉讼法典640 (中国台湾)行政诉讼法679 附件二:境外有关行政诉讼的立法 (澳大利亚)行政决定(司法审查)法717 (法国)最高行政法院组织法令740 (德国)行政法院法747 (德国)莱茵兰一法耳茨州行政法院法施行规则783 (德国)1975年巴伐利亚州关于在行政诉讼中公共利益代表人 的法令787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789 (荷兰)行政法通则802 (韩国)行政诉讼法857 (瑞士)联邦司法法(节译)859 (英国)民事诉讼规则888 (美国)联邦司法审查法899 (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904 (前苏联)关于对公职人员损害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控告的 程序法918 (前南斯拉夫)行政诉讼法921 参考文献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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