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社会是作为经济增长实现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受到人们重视的,并作为推动发展实现调整的重要力量引入到社会治理结构中来的。 “发展”是战后对国际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术语之一。长期以来,战后所有国家都把经济增长为中心的“发展”作为本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发展,是美国援助西欧国家战后重建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随着亚非拉殖民地国家的独立,这一观念也成为新独立的民族国家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和政策目标。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发展”,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而且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能力的主要指标之一,甚至是一个国家政府合法性的主要标准。在战后国际政治格局和世界经济体系的影响下,国际社会理解的“发展”往往是以发达国家发展经验作为主要参照模式。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国际组织通常按照经济发展指标把各国区分为“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政策建议和年度报告,往往以经济增长的关键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状况的标准,一些双边、多边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在政策指导上也倾向于以此作为推动合作的主要目标。 |
| 前言 第一部分 作为发展选择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前景 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发展 第二部分 公毛社会在转型国家的实践 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治理结构的演变:印度的经验 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泰国的民主化 公民社会再认知:拉丁美洲与中国的经验 第三部分 公民社会与中国的发展 中国城市的变迁与公民社会的发展 中国社会边缘群体的组织化与公民社会的发展 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地方治理 妇女组织的发展与中国的公民社会 第四部分 公民社会与治理结构 公民社会组织与公共服务供给 公民社会组织在政府公共预算决策中的作用——对公民社会组织预算小组工作的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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