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丕祥,1955年出生,祖籍山东蒙阴,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1985年7月至2002年4月,先后担任南师大政教系副主任、主任,南师大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兼校长。1987年12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4月破格晋升为教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江苏省委员会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 查看详细 |
| 前言 第一编 传统东方法律文化的机理 第一章 法国启蒙思想家眼中的东方法律图景 第二章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心目中的东方法律样式 第三章 马克思东方法律文化思想的演进 第四章 传统东方社会的法律调整机理 第五章 传统东方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 第六章 传统东方村社制度与法律文化 第七章 传统东方法律文化的政治形态 第二编 法制现代化的理论与方法 第八章 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架构 第九章 法制现代化的分析工具 第十章 法制现代化与现代法治国家 第十一章 政府与法律:东西方法律发展的政治机理 第十二章 东方社会主义的法律发展 第三编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范型 第十三章 19世纪之前的中外法律交往 第十四章 20世纪中国的三次法律革命 第十五章 20世纪初叶中国法律文化思潮概览 第十六章 共和革命与法律进步 . 第十七章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与前景 第十八章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动因机理 第十九章 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四编 司法发展的逻辑 第二十章 传统东方社会司法的一般分析 第二十一章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司法制度 第二十二章 当代中国司法机理的重构 第二十三章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司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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