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篇 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 一、全国人大关于法律解释权限和程序的规定 二、国务院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的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的规定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解释的规定 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法规解释的规定 第二篇 环境立法和司法解释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保护法律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司法解释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司法解释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的解释 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环境保护法规适用的解释 第三篇 环境行政执法解释 一、关于环境行政执法若干基本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水污染防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关于噪声污染防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关于乡镇、街道企业的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关于取缔、关停“15小”若干问题的解释 八、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解释和规定 九、关于电磁辐射与核安全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一、关于“三同时”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二、关于限期治理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三、关于排污收费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四、关于环境标准管理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五、关于排污申报登记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六、关于环境监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七、关于环境产品管理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八、关于地方环境立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篇 环保罚款、收费、税收、信贷、预算、补贴的解释和规定 第五篇 行政执法程序 第六篇 诉讼程序 第七篇 其他司法程序 第八篇 地方和部门关于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特别规定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