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蔡守秋 教授,博士生导师,男,汉族,1944年生于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司。1957年至1963年在东安县耀祥中学学习。1963年至1968年在武汉大学学习。分别于1988年、1993年去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学习研究各一年。现任武汉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历任中国法学会第二届、第三届、第五届理事,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他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国际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可持续发展法和政策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曾参加《环境保护法》等10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立法起草研究工作。曾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六五”、“八五”、“九五”规划法学重点项目等10多项科研课题。已发表190多篇论文、20部著作或教材。多次组织和主持召开全国性环境资源法学会议及环境资源法学国际会议。从1985年起招收环境政策和法律硕士研究生,从1996年起招收环境法博士生,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环境保护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国家重点学科(环境资源法学)的学术带头人。是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多次获湖北省、武汉市社会科学和法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0年12月授予他“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荣誉称号。代表著作有《中国环境政策概论》(1988年)、《国土法的理论与实践》(1991年)、《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行政诉讼》(1992年)、《环境外交概论》(1992年)、《环境法教程》(1995年)、《环境资源法论》(1996年)、《环境政策法律问题研究》(1999年)、《环境资源法学教程》(2000年)、《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2001年)、《欧盟环境政策法律研究》(2002年)、《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调整论》(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环境资源法教程》等。 |
| 前言 第一章 与欧盟环境政策和法律有关的组织与机构 一、欧盟的形成及与欧有关的主要欧洲组织 二、欧盟的部长理事会 三、欧盟的欧洲委员会 四、欧洲议会 五、欧洲法院 六、其他欧盟机构 第二章 欧盟的环境政策 一、欧盟环境政策的含义和形式 二、欧盟环境政冶和法律的目标 三、制定欧环境政策和法律需要考虑到的因素 四、欧盟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五、欧盟环境政策和环境法的发展过程 六、对以往欧盟环境法的发展过程 及欧盟环境政策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 欧盟的环境行动规划 一、欧盟环境行支规划的概况 二、欧盟环境行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第四章 欧盟环境法的体系和立法 一、欧盟环境法的体系概述 二、欧盟环境法的体系构成 三、欧盟环境立法的程序 第五章 欧盟政策和法律中的环境原则 一、一体化原是 二、综合污染防冶原则 三、源头原则 四、其他原则 …… 第六章 欧盟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欧盟自然保护的法规 第八章 欧盟的环境贸易政策和法律 第九章 环境保护和《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第30条 第十章 欧盟的环境法中的环境责任 第十一章 欧盟环境法中的环境责任 第十二章 欧盟环境法的执行 第十三章 欧盟环境法的特点及启示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