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秦和平,男,1952年11月生,四川省成都市人,现为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教授,从事西南民族史、基督宗教传播史、毒品种禁史,以及西南边疆沿革史等教学的科研工作。 |
| 总序 前言 第一部分 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节录) 周恩来: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毛泽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刘少奇:关于民族区域自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节录) 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第二部分 中央的相关文件和指示 中央对《二野前委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草案)》的修正意见 附:二野前委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草案) 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节录) 中共中央关于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指示 中央统战部和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在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总路线的意见 中央书记处对甘孜州改革问题的结论纪要(摘要) 中共中央对四川省委关于甘孜州继续进行民主改革的批示 中央批转民委党组关于当前伊斯兰教喇嘛教工作问题的报告(摘要) 第三部分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有关论述 毛泽东:少数民族地区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 毛泽东:在审阅《人民日报》社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 西藏办法的协议》草稿时加写和改写的话 毛泽东:藏族地区土改要防止过急过高要求的意见值得注意 毛泽东:中央转发中央代表团关于当前西藏动态和代表团工作情况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在听取甘孜、凉山两个自治州改革和平乱问题汇报时的谈话 毛泽东:关于同意甘孜藏族自治州继续进行民主改革的批语 毛泽东:少数民族问题 毛泽东:给汪锋的信 刘少奇:中央关于注意处理藏民部落及寺院要求的电报 刘少奇:中央转发乌兰夫等对新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意见的电报 刘少奇:中央关于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指示 刘少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 …… 第四部分 藏族、蠡族地区民主改革章程及措施 第五部分 四川省及各州领导人的论述 第六部分 民改前后四川民族地区的概况 第七部分 其他资料 第八部分 附录 录用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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