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 货比三家
您现在的位置:快乐比价网 > 图书 > 人文社科 > 法律 > 商品详情

信访条例一本通

分享到:
信访条例一本通

最 低 价:¥10.50

定 价:¥14.00

作 者: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 年4月

I S B N:780182489X

  • 信访条例一本通
  • 送货上门
  • 价格
    缺货
  • 信访条例一本通
  • 送货上门
  • 价格
    10.50元
    价格
    11.10元
  • 信访条例一本通
  • 送货上门
  • 价格
    12.60元

    商品详情

    编辑推荐


      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相关规定
      以脚注的形式或通过新旧文本对照,体现主体法的修改情况
      逐条归纳条旨,方便查阅

    内容简介

    本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相关规定,以脚注的形式或通过新旧文本对照,体现主体法的修改情况,逐条归纳条旨,方便查阅。
      

    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
    第二条【信访界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二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二条、第七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二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条
    第三条【信访原则】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五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二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和纠正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打击报复问题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2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第三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七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第四条【信访原则】14
    《中央各部门归口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
    《民政部转发辽宁省(民政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就地处理”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保险业重大上访事件处理办法》第七条
    《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第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三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
    《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第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
    第五条【信访工作基本要求】2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二、三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保险业重大上访事件处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六条
    《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第四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四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五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四条
    《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第五条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的意见》五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七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六条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二、三
    第六条【信访机构职责】3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十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一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章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的意见》一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至第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试行)》第五条
    《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第三条、第四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九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第七条【信访工作责任制】44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七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二十九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三
    第八条【信访奖励制度】48
    《最高人民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
    《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七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九条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九条【信访渠道公开】5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六条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第十条
    《劳动保障部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一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十条【信访接待日制度】5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接待日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四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拆迁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三
    《民政部转发辽宁省(民政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就地处理”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八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七条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四
    第十一条【信访信息系统】60
    《信访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
    《2000年人事信息化工作要点》三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
    《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八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第七条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十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五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六条
    第十二条【投诉请求的查询】6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第十三条【信访工作机制】66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信访工作的通知》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二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八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五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七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信访指向事项】69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五条、第十六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试行)》第八条至第十一条
    《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第六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七条、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二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八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条
    第十五条【信访提出对象】一。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九条至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第四条至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至第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
    《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至第四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八条至第一百八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3至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五条至第八条
    《吉林省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十六条【信访的提出】90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六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
    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第十七条【信访提出形式】91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二条、第七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二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八条
    第十八条【信访代表】93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十一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信访客观性要求】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二
    《环境信访办法》第八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六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六条
    《群众逐级走访和卫生部门分级受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二条
    第二十条【信访秩序】97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八条至第十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第三十八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群众逐级走访和卫生部门分级受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吉林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八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一条
    《济南市信访秩序管理规定》
    《关于依法整顿和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一条【信访处理】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四条至第十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三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二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三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一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二条【信访处理】124
    《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第十条至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十五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四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
    《吉林省信访条例》第十三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128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十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四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五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
    《吉林省信访条例》第十三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八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七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十四条【共同受理】-132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信访工作制度》第三十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十条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四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三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变更时信访的变更】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第十四条
    《吉林省信访条例》第十九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五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六条【紧急信访事项】13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重大上访事件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九条、第十四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十九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三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二十九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三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
    第二十七条【重大信访信息的控制】14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十四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三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二十九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六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二十八条【信访人员职责】148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四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四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九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吉林省信访条例》第十三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十九条【信访的采纳】151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五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二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条【回避】152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5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六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一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二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八条
    《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八条
    第三十一条【信访处理程序】158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20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五条
    第三十二条【信访处理结果】159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十七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九条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信访办结期限】16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三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5
    第三十四条【复查】165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复核】168
    第三十六条【信访改进建议】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信访建议】171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十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九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四条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九条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六条
    《江西省信访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十九条
    第三十八条【信访处分建议】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十三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土地监察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山西省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三十九条【信访分析报告】18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四条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十六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六条
    《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七
    《山西省信访条例》第八条
    《长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2l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13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侵犯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责任】187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通知》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5、1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
    第四十一条【对失职行为的行政处分】198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二条【对不作为行为的行政处分】202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5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三条【信访失职的行政处分】208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5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违法透露检材行为的处分】214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秘密具体范围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信访信息违法行为的责任】219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第四十六条【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责任】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七条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五
    《环境信访办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十七条【对信访人违法行为的处理】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集会游行示威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至第一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至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七十五条至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九条至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九十六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信访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捏造、诬告责任】:2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单位信访工作】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涉外信访】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实施日期】273
    附:本书所涉文件目录274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您的浏览历史

    loading 内容加载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