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伊万·亚历山德洛维奇·伊林,1883年3月28日生于莫斯科。中学时期先后就读于莫斯科第五和第一古典中学。1901—1906年就读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09年12月开办实验性讲座并获得法哲学史教研室编外副教授称号。1910年开始在莫斯科大学及莫斯科其他几所学院任教。1909年获得法哲学史和国家与法硕士学位。1910—1912年在国外访问学习(德国、法国、意大利)。1918年通过硕士论文《黑格尔哲学》的答辩,同时获得哲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曾担任莫斯科法学会理事会成员、莫斯科心理学会主席。1922年8月被.. << 查看详细 |
| 第一章 问题. 第二章 对法的认识 第三章 制定法的意义 第四章 法的承认 第五章 自然法论证 第六章 制定法论证 第七章 为法而奋斗 第八章 法律意识与刑事罪过 第九章 健康法律意识的基础 第十章 爱国主义.. 第十一章 国家法律意识 第十二章 国家的实质 第十三章 国家的形式 第十四章 政权的公理 第十五章 法律意识的第一公理 第十六章 病态的自我肯定 第十七章 法律意识的第二公理 第十八章 病态的自律 第十九章 法律意识的第三公理 第二十章 病态的相互承认 .第二十一章 法律意识与宗教信仰 第二十二章 结束语. 附录 伊林传略 译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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