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文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海关管理系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进出口商品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教学与研究。专长于协调制度及海关税则商品归类。曾受世界海关组织委托,作为归类专家参与为外国海关培训协调制度归类官员的工作,在海关管理学界享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知名度。承担的主要课程有:海关管理商品学、商品学、协调制度归类基础、海关管理实务、海关通关实务等。从1 997年至今一直参与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前培训的教学工作。近年来主持完成了世界银行科研项目《中国税则税目细化与子目增列的研究》,参与审定了协调制度国家标准,并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出版和参与编写了多本著作和译著。主要有:《海关管理商品学》、 《报关实务教程——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关实务教程习题集解》、《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学习指南暨应试技巧》、《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试题解析》、《商品归类8日会》、《报关单填制与商品归类技巧专项训练》等。 |
| 第一编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第二编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第三编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四编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五编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六编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七编 第五类 矿产品 第八编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九编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十编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十一编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芧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二编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十三编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四编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五编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六编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七编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十八编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编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二十编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食品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二十一编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二编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三编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四编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主要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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