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邓正来,1956年生于上海,现任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政治学和法学博士生导师,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Fudan China Studies》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澳门大学资深访问教授;中国文化书院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社会科学与知识社会学,侧重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研究。 创办并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主要论著有《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学术与自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等;主要编著有《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等;主要译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法律史解释》、《民主、宪政、对外事务》、《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主译)、《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哈耶克论文集》、庞德的《法理学》和《政治学说史》等。 |
| 超越俄狄浦斯式的悲剧——《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开放性全球化观与中国法律哲学建构论纲》自序 第一部分 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 引论 以中国为根据的分析框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本部分分析框架的确立 第三节 本部分的参照依据:特维宁的“一般法理学” 第四节 本部分理论问题的建构与论述安排 第一章 认识全球化的“问题化”进路——对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的分析和反思 第一节 前提性讨论 第二节 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还是多维度的全球化 第三节 有关“法律全球化”的争辩 第四节 小结 第二章 作为“国家法与民间法多元互动”的全球化进程——对“法律全球化”争辩的中立性批判 第一节 以“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为参照的分析与批判 第二节 以“法律一元论”与“法律多元论”为参照的分析与批判 第三节 以“经济决定论”与“法的唯国家意志论”为参照的分析与批判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作为一种矛盾且多元进程的全球化——对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之“同质化”预设的批判 第一节 两种对立的全球化对策及其“同质化”预设 第二节 对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之“同质化”预设的分析和批判 第三节 作为一种矛盾且多元之开放性进程的全球化 第四章 作为一种主观且可变进程的全球化——对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之必然性预设的批判 第一节 基于全球化与全球主义高度互动之视角的批判 第二节 基于中国与全球化之关系的分析与批判 第三节 小结 第五章 结语:全球经与“主体性”中国的建构 第二部分 世界结构与中国法律哲学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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