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康拉德·黑塞教授于1919年1月29日出生在科尼斯堡,2005年3月15日卒于弗莱堡,他出生在一个受人尊敬的教授家庭,其父是当时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的童年与少年岁月是在布莱斯劳度过的。康拉德·黑塞中学一毕业便直接应召服役参战了,后来因为负伤才使他幸免于这场战争的灾难。战后,他在最短的时间内于哥廷根大学完成了法学学位的学习,其后便师从鲁道夫·斯门德(Rudolf Smend)教授攻读法学博士,其博士论文的题目是《平等原则》(参见《公法论丛》第109期,1984年,第174页)。在获得了博士学位之后,他继续留在哥廷根大学的教会法研究所中,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他撰写的晋升教授论文的题目是:《在教会领域内由国家法院提供的法律保护》(发表于1955年)。在该论文发表后仅一年(1956年),他便接到了弗莱堡大学法律系的聘请,开始担任弗莱堡大学的法学教授,尽管任职期间他还接到过慕尼黑大学与波恩大学法律系的聘请,但他始终留在弗莱堡大学任教。在弗莱堡大学任教期间他的著述甚丰,如《宪法的规范性效力》(1959年)、《中央集权的联邦制国家》(1962年)、《在民主共同体之中的自由教会》(1964年)等。 |
| 名词缩写表 第一部分 宪法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章 宪法解释 第三章 基本法与其效力范围 第二部分 基本法的宪法秩序的基础 第四章 概览 第五章 民主制 第六章 社会法治国家 第七章 联邦国家 第八章 民主制、社会法治国家与联邦国家的配置 第三部分 构造形成之概要 第一篇 基本权 第九章 概念与特征 第十章 基本权法律之形成、限制与保护 第十一章 基本权的效力与实践的问题 第十二章 单项基本权 第二篇 诸项功能 第十三章 权力分立 第十四章 各项具体功能 第三篇 机关与权限 第十五章 联邦议会 第十六章 联邦参议院 第十七章 联邦政府 第十八章 联邦总统 第十九章 联邦宪政法院 第四部分 宪法的保护 第二十章 概览 第二十一章 宪法破坏的排除与宪法修改的限制 第二十二章 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保障 第二十三章 立法紧急状态与非常事态法(紧急状态法) 基本法条款索引 术语名词索引 译者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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