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高利转贷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条文解读 一、伪造货币罪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 四、变造货币罪 五、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六、高利转贷罪 七、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罪 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九、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十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十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十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十四、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十五、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 十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十七、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罪 十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十九、挪用受托资产罪和违规运用公众资产罪 二十、违法发放贷款罪 二十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二十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二十三、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二十四、逃汇罪 二十五、洗钱罪 二十六、集资诈骗罪 二十七、贷款诈骗罪 二十八、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二十九、信用证诈骗罪 三十、信用卡诈骗罪 三十一、有价证券诈骗罪 三十二、保险诈骗罪 三十三、公司、企业不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罪 三十四、破产欺诈罪 三十五、违背忠实义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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