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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他是英国1688年政变和资产阶级与贵族联盟的理论家和辩护人。
本书是洛克的《政府论两篇》(1690)的第二篇,也是洛克的政治思想的主要著作之一。其第一篇,即《政府论上篇》(1680)主要批判君权神授学说。本书系统提出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基础,其内容较第一篇为重要,故先译出,供政法理论工作者研究参考。 洛克在本书中,试图以自然法学说说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他从自然状态出发,批判封建极权制度,主张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国家基于契约、立法权为最高权力、国家权力分立和人民有权反抗暴政等。洛克的这一著作在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上曾发生很大的影响。 |
|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論自然状态 第 三 章 論战爭状态 第 四 章 論奴役 第 五 章 論財产 第 六 章 論父权 第 七 章 論政治的或公民的社会 第 八 章 論政治社会的起源 第 九 章 論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第 十 章 論国家的形式 第十一章 論立法权的范圍 第十二章 論国家的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第十三章 論国家权力的統属 第十四章 論特权 第十五章 綜論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 第十六章 論征服 第十七章 論篡夺 第十八章 論暴政 第十九章 論政府的解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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