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 货比三家
您现在的位置:快乐比价网 > 图书 > 人文社科 > 其它 > 商品详情

刑法新思潮——张明楷教授学术观点探究

分享到:
刑法新思潮——张明楷教授学术观点探究

最 低 价:¥21.40

定 价:¥29.00

作 者:李立众,吴学斌 主编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7-1

I S B N:9787301140499

商品详情

编辑推荐

刑法学是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的统一体。
  研习刑法的人,不应满足现有的答案,而应有批评精神。
  认定犯罪必须从客观到主观,而不能相反;必须先讨论行为的客观违法性,后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有责性。
  刑法的解释就是在心中充满正义的前提下,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的过程。
                 ——张明楷
  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术观点可以根据如下:在研究方法上,坚持一种中间意义的刑地学,即将刑法哲学与刑法解释不相结合,要求刑法学者心中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 返于真伪莫辨与事实之间;坚持 以保护合法权益为核心和目的来构建刑法学体系,使作为保障法的刑法有效地保护法益,并且使刑法的处罚范围适中;坚持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 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的观点,使弄法在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两个方面实现高度的协调统一;坚持刑法既是行为规范也是裁判规范的观点,使刑法不仅引导一般人的行为,更重要的是限制司法人员的权力;采取实质的犯罪论,坚持行为对法益的侵害与威胁是认定犯罪的实质依据的观点,使犯罪构成的整体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根据刑法学的知识特点与规律,按照客观违法性与主观有责性的要求重构我国犯罪论体系,以确立科学的犯罪认定模式;采取并合主义的刑罚观,使刑罚既体现报应的正义性,又符合预防犯罪的目的性;在具体犯罪的刑罚观,使刑罚既体现报应的正义性,又符合预防犯罪的目的性;在具体犯罪的研究方面,既重视对传统型犯罪的研究,也注重对新型犯罪的研究。此外,为了将理论研究引向深入,使刑事立法更为完善,使刑事司法更为客观公正,他倡导刑法理论的学派之争。
              ——李立众 吴学斌

内容简介

学术之盛需要学派之争。学派之争需要领军人物与追随者。本书以我国刑法界学派之争的提倡者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说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张明楷教授的主要学术观点,重点研究了张明楷教授刑法解释的基本观念、实质的犯罪论及其犯罪论体系的新发展等诸多问题,试图揭示张明楷教授所引领的刑法新思潮,从而为我国刑法学界未来的学派之争力所能及地铺垫基础。
本书有助于学生、学者与实务者掌握我国刑法学的新动向。对于试图迅速把握张明楷教授主要学术观点的人士来说,本书更是首选。

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张明楷教授学术观点素描
 一、引言
 二、张明楷教授刑法学总论观点素描
 三、张明楷教授刑法学分论观点素描
第二章 刑法必须是正义的表述
 一、问题的提出
 二、正义:刑法解释的根本目标
 三、客观主义: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
 四、实质解释:通往正义之路
 五、目的解释与体系解释:刑法解释的主要方法
 六、多归纳、少演绎:刑法解释的新逻辑
第三章 走向实质解释的刑法学
 一、课题的意义与任务
 二、刑法方法论之发端:本体论与工具论之争
 三、刑法方法论之发展:从本体方法论到工具方法论的范式转型
 四、刑法方法论之发达: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学
 五、结语
第四章 实质的犯罪论
 一、课题的意义与任务
 二、我国提倡实质犯罪论的现实根据
 三、实质的犯罪论与刑法的出罪机制
 四、质疑解答
 五、理论的可能发展
第五章 两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的理论论证
 一、犯罪构成体系完善思潮中的两阶层体系
 二、两阶层体系是阶层模式犯罪构成中的合理体系
 三、按照两阶层体系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的必要性
 四、简单小结
第六章 结果加重犯的构造
 一、结果加重犯的本质
 二、结果加重犯的客观构造
 三、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构造
 四、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
 五、理论的可能发展
第七章 不能犯处罚根据之争——德国法的视角
 一、主观说优势地位之确立
 二、限制对不能犯的处罚之努力
 三、总结与启示
第八章 中止犯的法律特性
 一、课题的意义与任务
 二、三面综合说的学说传承
 三、我国学说与日本相关理论的贯通
 四、三面综合说的合理性
 五、各个处罚根据之间的关系
 六、理论的可能发展
第九章 实行行为终了的判断与中止行为类型
 一、引言
 二、德国的研究状况
 三、日本的研究状况
 四、我国中止行为类型划分标准之探讨
第十章 刑法意义上的“公共安全”
第十一章 性欲倾向的要否
第十二章 侵犯财产罪法益理论的司法运用及感想
第十三章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法定刑适用问题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您的浏览历史

loading 内容加载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