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纵观刑法发展史,在刑法体系中,变动最大、争议最多的问题,恐怕非罪过莫属。可以说刑法思想的一切变革几乎都以罪地为契机。拟乎脱离罪过,便无法探讨一切刑法问题。 姜伟的《罪过形式论》一书是其1992年群众出版社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一书的再版,该书是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一本书在出版16年以后再版,说明这本书的学术生命力仍然存在,这是值得庆贺的。 本书中,除对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这两种罪过形式本身进行探讨以外,我最为欣赏的还是关于复杂罪过的研究,包括混合罪过、复合罪过、共同罪过等。这些研究成果都达到了相当高的理论水平,至今都有过时,它成为我国罪过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陈兴良 |
| 姜伟,1957年生,山东龙口人。曾下乡插队、入伍当兵。1978年10月就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刑法专业法学硕士(1985年)、法学博士(1989年)学位。1985年7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1987年)、副教授(1990年)、教授(1994年)、博士生导师。1992年9月—1993年9月任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7年4月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 |
|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罪过形式概述 第一节 罪过形式的概念 一、罪过的涵义 二、罪过的形式 三、罪过形式的特征 四、罪过形式的意义 第二节罪过形式的沿革 一、古代刑法的罪过观 二、近代刑法的罪过观 三、现代刑法的罪过观 四、我国刑法的罪过观 五、罪过观的未来趋向 第三节 罪过形式的心理成因 一、罪过形式的心理要素 二、认识和意志与罪过心理 三、罪过心理的研究动向 第二章 罪过形式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 罪过形式是构成要件 一、罪过形式与犯罪构成 二、罪过形式是犯罪要件 第二节 罪过形式与其他要件 一、罪过形式与犯罪主体 二、罪过形式与犯罪客体 三、罪过形式与犯罪客观方面 第三节 罪过形式的地位 一、罪过形式是核心要件 二、罪过形式的主导作用 第三章 罪过形式与刑事责任 第一节 罪过形式与责任根据 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二、罪过形式是主观根据 三、罪过责任的哲学基础 第二节 罪过形式与刑罚 一、罪过形式与犯罪 二、罪过形式与刑罚目的 三、罪过形式与刑罚适用 第三节 罪过形式与期待可能性 一、期待可能性理论概说 二、期待可能性对罪过的影响 三、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价值 第二编 犯罪故意论 第三编 犯罪过失论 第四编 复杂罪过论 后记 再版后记 名词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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