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共分六章:第一章在辩正作为行政刑法界域的行政犯罪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之上,着力于论证行政刑法的学科定位,并阐明行政刑法的学科体系及其特殊的研究价值与研究方法;第二章以空白刑法规范为例,基于现代法治国思想与罪刑法定主义的视野,论证了行政刑法生存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第三章根据行政犯罪的内在逻辑关系,对行政犯罪的分类进行了重新梳理,以建立科学的行政犯罪理论体系与立法模式;第四章在辨析我国行政刑法发展中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的基础上,将非刑罚化作为未来改革的方向,旨在从动态上研究行政法与刑法的互动与协调关系;第五章系统研究行政刑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行政刑法责任,力图建立科学的行政刑法责任适用体系与立法模式;第六章从程序上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协调机制作出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
| 刘艳红 女,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带头人。在《Zeitschrift Strafvollzug und Straff lligenhilfe》(德)、((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罪名研究》、《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主编《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等著作。 |
| 第一章 行政刑法的性质及其学科定位 一、行政刑法的法律性质之争:行政法压抑或刑事法 二、作为行政法界域的行政犯(罪)辩正 三、行政刑法的法律定性与学科定位 第二章 空白刑法规范的罪刑法定机能 一、作为行政刑法典型特征的空白刑法规范 二、空白刑法规范与现代法治国家 三、空白刑法规范与罪型法定原则 四、空白刑法规范的未来趋势 第三章 行政犯罪的分类研究 一、现有分类概述 二、按照主体标准的重新分类 三、公权力主体作为行政犯罪主体的理论反思 四、作为行政犯罪主体的国家公职人员辨析 第四章 行政犯罪及其处罚范围的刑法调控 一、评定刑法调控范围的意义 二、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的现实观察 三、对我国刑法调控范围的理性反思 四、非刑罚化:我国刑法改革的发展方向 第五章 行政刑法责任:一个新的法学范畴 一、行政刑法责任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二、行政刑法责任的形式 三、行政刑法责任的法律适用 四、行政刑法责任的立法完善 第六章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一、程序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核心 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主要程序机制设计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程序配套保障制度 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检察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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