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吕忠梅,女,湖北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团联副主席。长期从事环境法、经济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二十余项,发表科研成果600余万字。主要著作有:《环境法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等。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9年获得“司法部教书育人奖”,1999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中国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4年被选为“2003年度海内外有影响力的《中国妇女》时代人物”。 |
| 导论 第一节 环境法上的“环境” 第二节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第三节 环境法的观念基础 第一章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法 第二节 环境法的立法体系 第三节 环境保护基本法 第二章 环境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风险预防原则 第三节 环境公平原则 第四节 环境民主原则 第三章 环境权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权 第二节 公民环境权 第三节 国家环境管理权 第四章 环境管理基本法律制度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管理基本法律制度 第二节 源头控制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过程控制的基本制度 第五章 污染控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污染控制法律制度 第二节 预防性控制制度 第三节 治理性控制制度 第六章 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什么是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第二节 规划制度 第三节 资源权属制度 第四节 资源利用禁限制度 第五节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第六节 区域保护制度 第七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法律责任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第三节 环境行政责任 第四节 环境刑事责任 第五节 专门环境法律责任 第八章 环境纠纷 第一节 纠纷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环境纠纷及其类型 第三节 中国环境纠纷现状及其解决 第九章 环境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二节 环境民事诉讼 第三节 环境行政诉讼 第四节 环境刑事诉讼 第五节 环境诉讼的发展 第十章 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 第一节 什么是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 第二节 环境行政调解 第三节 环境仲裁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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