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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7月8日修订) 第一章 进出口货物的通关 第一节 通关作业新模式 第二节 新的通关作业流程 第三节 通关管理机构 第四节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 第二章 报关企业、报关员 第一节 专业报关企业 第二节 代理报关企业 第三节 自理报关企业 第四节 报关员 第五节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企业 第六节 企业分类管理 第七节 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查验与放行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商业单据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 第四节 收货人申报前查看货物 第五节 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第六节 进出口货物的放行和担保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理制度 第一节 进出口许可制度 第二节 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 第三节 一般商品的进出口管理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第五节 药品检查 第六节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 第七节 出口退税 第五章 禁限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第一节 禁止进出口货物 第二节 文物出口鉴定 第三节 金银及其制品 第四节 野生动植物种 第五节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 第六节 民用枪支弹药 第七节 进出口音像制品、印刷品 第八节 进口光盘生产设备 第九节 进口可作原料的废物 第十节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的进口 第十一节 进口农药登记 第十二节 禁止、限制进出口技术 第十三节 其他禁限货物 第六章 几类特殊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第七章 保税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第八章 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第九章 部分特定地区进出口货物的优惠政策 第十章 进出境物品的报关 第十一章 税费缴纳 第十二章 商品归类编码 第十三章 报关单填制 第十四章 进出口企业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 附录 度量衡换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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