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是在GB 50011—2001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指示并征求国内许多著名专家的意见,修订工作遵从“依据我国国情,适当调整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原则,适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山区房屋的抗震设计、补充了钢筋混凝土、砌体和钢结构房屋的抗震措施、改进了隔震和减震设计的规定。为了适应我国建筑市场经济发展,同时保证地震时房屋建筑的安全使用,明确本规范所提出的抗震设防要求是基本安全要求,各有关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不低于本规范的设防要求。本规范新增了多层工业厂房、混凝土结构和钢支撑、钢框架组成的混合结构、大跨度屋盖建筑、地下建筑的抗震设计及有关抗震性能化设计等五部分内容,反映了近十多年来我国工程抗震新技术成果和设计经验。 |
| 第一讲 认真执行规范,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第一部分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抗震设计规范,切实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水平 第二部分 严格执行规范,确保工程的抗震要求 第二讲 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介 第三讲 建筑的抗震概念设计和性能化设计 第四讲 场地勘察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五讲 液化和软土地基的判别和处理 第六讲 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 第七讲 抗震变形验算 第八讲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设计新规定 第九讲 框架结构楼梯设计 第十讲 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设计的新规定 第十一讲 混凝土小砌块房屋抗震设计新规定 第十二讲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设计新规定 第十三讲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抗震设计新规定 第十四讲 工业厂房抗震设计新规定 第十五讲 建筑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新规定 第十六讲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新规定 第十七讲 大跨屋盖建筑 第十八讲 地下建筑抗震设计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附录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附录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附录四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附录五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111号部令) 附录六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148号部令) 附录七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附录八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强制性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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