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吴庆宝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1985年8月-1987年5月在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期间至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锻炼工作1年。
1987年6月来最高法院经济庭工作。1987年10月-1988年6月借调至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工作,曾筹备《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际研讨会》,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草工作。 1991年筹备、参加第二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1993年-1994年筹备、参加全国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并负责起草院领导工作报告。 1999年、2000年因审结案件数量近100件,法律、社会效果较好,被授予个人嘉奖1次、个人三等功1次。 2001年8月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审判员。2002年起担任民事审判第二庭第一合议庭审判长。 2003年1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同年4月出任民进中央社会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05年3月被国土资源部聘为“国土资源特邀监督专员”。负责起草了《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63条,有效地规范了期货交易秩序。近3年来,领导的合议庭各项工作成绩突出,2次荣获集体嘉奖。撰写、组织各地法官编写民商审判著作、论文等700万字;《裁判的理念与方法》、《金融诉讼原理与判例》(丛书)等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
| 一、商事司法公正与改革 民商事审判标准的确立 改革审判方式的原则与目标 关于当前民商事审判的法律思考 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 二、裁判文书改革与制作 经济纠纷一、二审案件判决书的规范化 制作一审民商判决书中的几个问题--兼评一起经济纠纷判决书的制作与应用 二审民事判决书对事实的认定与处理--兼评制作二审民事判决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三、证券案件审判研究 发行企业债券的法律责任研究 证券民事诉讼程序的认识与完善 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责任及其制约 四、期货案件审判原理 期货纠纷案件管辖的认定与处理 审理期货纠纷案件适用的基本原则 期货交易侵权行为与侵权之诉的认定 关于期货交易结果的确认 期货交易所与交易主体的法律问题 一户一码与混码交易的认定问题 期货交易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期货透支交易的认定与处理 美国与中国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之比较 五、担保与保险案件审判适应 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经理对担保的效力与责任--兼评对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 财产保险合同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六、合同与侵权等案件的法理比较 帮助他人设立注册资金虚假的公司的民事责任--对关于帮助他人设立注册资金虚假的公司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请示的答复 审查不严导致存单项下存款被骗,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津高法(2000)151号请示的答复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限制 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冲突问题研究 附录: 美国证券民事诉讼的几个问题--200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赴美国考察证券民事诉讼,访问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斯汤顿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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