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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拆迁当事拆讼当事人 疑点1 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拆迁,如何确定拆迁人? 疑点2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疑点3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疑点4 如何理解拆迁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疑点5 县委、县政府联合下文成立拆迁指挥部,副书记担任指挥长,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当事人对拆迁指挥部实施的行为不服,适格被告如何确定? 疑点6 “拆迁办”是经过地方政府研究,编制委员会设立的事业单位,能否作为地方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分”,若是受政府委托行使职权,其能否直接作为被告? 疑点7 由于历史原因,某个既不是房屋所有人也不是房屋承租人,只是实际使用人,其要求拆迁补偿是否予以支持?其称财物因政府责成建设部门强制拆迁而部分丢失、毁损向法院起诉,其能否作为原告?被告人民政府还是建设部门? 疑点8 由政府投资修路,颁发拆迁许可证时,如何确定拆迁人? 疑点9 开发公司自己成立的拆迁公司能否承后果本公司的拆迁工作? 疑点10 市政府指定由区政府管理的项目,区政府可作为拆迁人? 案例一 旧《条例》规定政府设立的拆迁领导机构可以作为拆迁人 案例二 颁发拆迁许可证,新旧《条例》对拆迁人有不同的要求 案例三 土地储血中心不能成为抗拆迁人 第二部分 拆迁许可的合法性审查 疑点1 颁发拆迁许可证时,如何衔接拆迁管理和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 疑点2 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审查哪些前置行为和有关资料? 疑点3 颁发房屋拆迁可证明,拆迁管理部门对前置行为审查标准如何掌握? 疑点4 拆迁补偿方案中规定:补偿标准高于评估价格的,给了被拆迁人很大的优惠政策,在核发拆迁许可证时,能否以违反法律规定等为由拒绝颁发拆迁可证? 疑点5 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前,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数额 疑点6 拆迁许可证的期限以多长为宜 疑点7 因为火灾一部分房屋被烧毁,需要重建,还需要办理拆迁许可证吗? 疑点8 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土地,怎样操作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 疑点9 因规划调整,政府能否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可否以此为由进行拆迁? …… 第三部分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 第四部分 补偿安置裁决 第五部分 补偿安置的方式及标准 第六部分 法律适用 第七部分 房屋所有权证的认定和判断 第八部分 强制拆除 第九部分 司法审查程序及相关责任的有关问题 第十部分 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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