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葛克昌,学历: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慕尼黑大学研究。
现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兼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台湾行政法学会财务长“中德文教基金会”秘书长。 陈清秀,学历:台湾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美国乔治城大学访问研究。 经历:植根法律事务所资深合伙律师(1990起),东吴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1993起),台湾“财政部”财部人员训练所租税法讲座(1993起),现任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要研究领域:税法、行政法、行政救济; 著作:《税务诉讼之诉讼标的》(1991),《税法之基本原理》(1993),《行政诉讼法》(2001),《日本著作权法令暨判决之研究》(1996)《中小企业租税法规调适》(1997合著)、《税法总论》(1991),《行政法》(2000合著)《现行税法规定交计费认列合理性之探讨》(1998合著)。 |
| 前言 第一章 外国立法例介强 壹 美国立法例——美国税务代理人制度 一 前言 二 得执行税务代理人业务之人员 三 税务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四 税务代理人的登记 五 税务代理人的义务与限制 六 税务代理人的惩戒程序、撤销资格及停止处分 贰 德国立法例——德国税务顾问制度 一 立法沿革 二 税务顾问功能 三 税务顾问之法律地位及其职业伦理 四 税务顾问业务范围 五 得执行税务顾问业务之人员 六 税务顾问法律特色及其资格取得 七 税务顾问的权利义务 八 税务顾问公会 九 惩戒 十 秩序罚 叁 日本立法例——日本税理士制度 一 立法沿革 二 税理土制度的目的与机能 三 税理士的业务范围 四 税理士的资格取得 五 税理士的登录 六 税理士的权利及义务 七 税理士的惩戒 八 税理士的审查会 九 税理士公会 十 税理士公会联合会 十一 违规罚则 肆 立法例之比较 第二章 我国台湾地区税务代理制度现况及其问题研讨 壹 税务代理制度的沿革 …… 贰 税务代理制度的现况 叁 建立税务代理人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 税务代理人之基本观念 壹 税务代理人的定位问题 贰 以普考或高考之方式取得资格 叁 税务代理人职权与职业伦理 肆 税务代理人之惩戒 伍 小结 第四章 “报税代理人法草案”检讨 壹 前言 贰 “报税代理人法草案”主要问题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壹 概说 贰 本法重点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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