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刘艳红,1970年10月生,湖北省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2001年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后进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赴德国做访问研究。2002年荣获国家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奖励,2002年荣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奖励,2001、2003年连续两次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荣获其他省部级奖励多项。代表作有《罪名研究》和《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合著作品多部。在德国、国内的《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
|
| 刑法学各论概述 第一编 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危害生命、身体的犯罪 第一节 危害生命、身体犯罪 第二节 对生命的犯罪 第三节 对身体的犯罪 第四节 危害生命、身体的其他犯罪 第二章 侵犯自由、安宁的犯罪 第一节 侵犯自由、安全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对身体活动自由的犯罪 第三节 对性自由的犯罪 第四节 对人之为人的自由的犯罪 第五节 对政治参与自由的犯罪 第六节 对私生活安宁的犯罪 第七节 对婚姻自由与安宁的犯罪 第八节 对民族安宁、信仰自由的犯罪 第九节 侵犯自由、安宁的其他犯罪 第三章 侵害名誉、秘密的犯罪 第一节 侵害名誉、秘密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破坏名誉的犯罪 第三节 侵犯秘密的犯罪 第四章 侵犯财产的犯罪 第二编 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 第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公共信用及交易安全罪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犯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编 侵犯国家法益的犯罪 第十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十二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