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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唯 女,1958年生,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分配至新疆大学法律系任教17年,曾任新疆大学法律系代主任,现为山东省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在读华政法学院法律史博士。二十年来一直从事法理学、法史学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会科基金课题一项,出版专著两部,在国内二级以上刑物发表论文20余篇,并获两项省级人民政府优秀科研成果奖。
毕可志,男,1966年生于山东文登。199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侠,199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行政机关工作多年,现为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等专业刑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
| 第一章 地方立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地方立法范畴的科学定位 第二节 地方立法意义的理性思考 第二章 地方立法原则的科学论证 第一节 地方立法的一般原则 第二节 地方立法的特有原则 第三章 地方立法权限的合理划分 第一节 国家立法体制的法律立论 第二节 地方立法权能的属性分析 第三节 地方政府规章 的特殊机理 第四节 地方立法权能的科学设置 第四章 地方立法程序的民主设计 第一节 地方立法程序的正当性价值及其功能 第二节 地方立法程序的构成 第三节 完善现行地方立法程序的思考 第四节 地方立法程序改革中的民主趋向 第五章 地方立法技术的改革创新 第一节 地方立法技术的基本内涵和发展趋势 第二节 地方立法技术的运用和实践 第六章 地方立法完善的科学思考 第一节 完善地方立法的必要性 第二节 地方立法完善的具体方法 第七章 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的制度构建 第一节 地方立法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制度的实现途径 第八章 地方立法监督的民主进程 第一节 对地方立法进行民主监督的目标任务 第二节 对地方立法进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制度 第三节 对地方立法进行民主监督的方法模式 第九章 地方立法重点的客观选择 第十章 地方立法趋势的预测前瞻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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