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书由三部分组成,上篇重在事迹,中篇重在比较,下篇重在学理。主要讲述了钱鍾书和他的父亲、钱鍾书和他的妻子、钱鍾书与其他学人的交往、学人比较、学术探讨都兼顾在内,事、学、理三方面组成了一个系统,比较全面地介绍了钱氏与近代学人的关系与影响。 |
| 上篇 第一章 钱鍾书和他的父亲 一、钱基博其人 二、童年时光不寻常 三、超越钱基博 第二章 清华师友间 一、罗家伦慧眼识英雄 二、清华杂俎 三、钱鍾书与叶公超 四、钱鍾书与张申府 五、与杨绛恋爱结婚 第三章 钱鍾书与吴宓 一、吴宓其人 二、钱、吴之“和” 三、文字因缘 四、钱、吴之“异” 第四章 光华大学一讲师 第五章 留学时期的交往 一、伦敦:钱鍾书与向达 二、巴黎:钱鍾书与许思园 三、寄稿:钱鍾书与朱光潜 第六章 归国复湘行 一、钱鍾书与冒效鲁 二、在西南联大 三、湘行:由上海到蓝田 第七章 湘西穷山中 一、所谓“国师” 二、在国师的生活与交往 第八章 海上鸿爪 一、正是淞滨鱼烂时 二、老辈视他为敌国 三、沪上新雨连旧雨 四、出访台湾与暨大任教 第九章 关于《围城》 一、出版与反响 一、“学人小说”驳议 三、坐在钟摆上的人 第十章 五十年代 一、迁居北京 二、与卢弼的文字因缘 中篇 第十一章 《石语》:钱鍾书与陈衍 第十二章 钱鍾书与陈寅恪 一、“中体西用”与“融化中西” 二、“诗史互证”与“史蕴诗心” 三、“自由思想”与“优美文学” 四、“文学家”与“史学家” 第十三章 钱鍾书与张荫麟 一、张荫麟其人 二、南能北秀忝并称 三、历史学也是一门艺术 下篇 第十四章 从文本角度看 一、小引 二、词与史 三、史文:事义文三维结构 第十五章 文学化的史书 一、词章家法 二、小说家法 第十六章 反文学的史理 一、基本原则 二、史文规则 第十七章 主客交融下的史文 一、诗的转向 二、客观主义的失落 三、史学的客观性 附记 |
| 此书完成后,读到黄延复先生的文章《钱鍾书在清华》(原刊1988年11月《清华校友丛书》复18册。增订本栽《钱锺书评论》卷二),披露一批珍贵材料。如钱先生清华求学时期的部分成绩单,署名绿弟的《钱鍾书》文(1937年《清华同学会总会校友通讯》),钱先生谈《辰伯以诗见赠大佳调以二十八字》诗,夏鼐先生谈“黑犬大诗人”,等等。特别是文章最后一节,在考察清华档案的基础上,提出:1939年6月17日,清华聘委会第2次会议议决,续聘钱为下年度外文系教授,联大同时加发聘书。同年7月,钱鍾书暑假回上海探亲,衣物、书籍均留在昆明,显然是打算返校的,但后来改变主意,于1939年10月径赴蓝田,既未向清华与联大校方请辞,也未向有关人士打招呼。前此,梅校长驰电上海促其返校上课,但钱并未收到电报。10月,清华秘书长沈履打电报到钱家,促其归校。这时钱已在赴蓝田路上,夫人杨季康复电:“电不解。无梅电。书才行。”钱鍾书原以为这样不告而退,清华定会忿然弃之,但梅校长“善才难舍”,力聘不舍,使钱鍾书“背汗面热”,特于1939年12月5日分别向梅、沈致函道歉。至此,此段“公案”圆满解决,清华与联大的“大度包容”跃然纸上。而且,清华聘钱之意一直未泯。在清华聘委会议决的1941年度新聘教授名单中,钱的大名又赫然榜首;在1942年度的续聘教授名单里仍有其名,但注以“待确能来校再行续聘”。钱于抗战结束前未能再来校,应属个人原因。故所谓钱“未被续聘”是受到同事(包括当年的老师)“妒才忌能”、“排挤”云云,均为无据。吴学昭《吴宓与陈寅恪》所及钱氏种种,亦有不确。吴宓既不是聘委会成员,也不是清华或联大外文系负责人,在延聘教授问题上,最多只能参加意见或建议,没有表决或决定权。吴学昭所谓“1940年春,父亲因清华外文系主任陈福田不聘钱鍾书愤愤不平,斥为‘皆妾妇之道也’”云云,属于不切不当之谈。1939年6月清华聘委会已议决继续聘钱,钱已拿到聘期一年的聘书,并不存在“1940年春不聘钱”的问题。况且,钱既然自动离职别就,“聘钱”已属不可能或不合情理之事。清华第6次聘委会会议于1939年8月26日开;1940年5月清华召开第7次聘委会,会上是否讨论了再聘钱的问题,记录档案上没有反映;但陈福田并未参加这次会议,所以也不存在“陈福田不聘钱”的问题。至于外文系诸头面私下里是否议论或商讨过聘钱问题,局外人无从知晓;即便有,也属意见分歧。吴宓先生在个人日记上作感情抒发,可以理解,但应属个人隐私。而后来人把它拿出来作文章,并借以公开骂人,则属极不当之事。当然,在这件事的后面究竟隐蔽着些别的什么人的思想或活动,则待继续研究。 黄延复先生是知名的清华校史专家,所提供的材料最具有说服力,在此基础上提出的见解也极具价值。对“钱”学研究贡献颇大。这里再提出我的几点看法。 第一,钱先生离沪赴湘的时间,当在阳历11月,而非10月。10月之说,出自钱先生致沈履函:“十月中旬去沪入湘。”这里所谓“十月”,当为农历,而1939年农历十月就是阳历11月。理由是,1、钱先生的信是用文言写的,行文中日期以用农历方为相合。2、同行者邹文海的回忆为阳历11月。3、徐燕谋《纪湘行》首句:“乙卯十月吉。”为农历十月初一,即阳历11月11日。故只有把钱的“十月”理解为农历,三位当事人的记载才能一致。但是,也不排除钱先生把11月误写为十月的可能性,因为就在同一封信中,他就把“廿四日”误写成了“卅四日”,而一个月不可能有34天。 第二,钱先生致沈履函曰:“去沪入湘,道阻艰难,行李繁重,万苦千辛,非言可尽,抵师院,皮骨仅存,心神交瘁,因之卧病。”而《书屋》杂志1997年第4期《钱鍾书浅识》说:“因为战乱,以及当时的公路、汽车的条件,现在人们可能觉得十分艰难,但那时的人们并不一定不可忍受。” 第三,不能排除钱鍾书受排挤因而无意在联大继续任教下去的可能性,这与清华对钱的续聘并不矛盾。胡志德<钱鍾书论):“由于叶公超妒忌钱鍾书受到学生的欢迎,钱鍾书在昆明的一年是不愉快的。”(张泉编译:《钱锺书和他的围城》,中国和平出版社,1991年。第125页)又说:“关于钱鍾书到那时为止(指该书写作准备阶段)的带有神秘色彩的生平问题,给我提供材料最多的是钱先生本人。在肯定是使人精疲力尽的并且有时令人厌倦的美国大学校园旅行的最后阶段,钱鍾书非常谦和地花费了一段时间与我交谈。”(同上,第118页)可见,胡志德的叙述钱先生是认可的。 第四,《吴宓日记》已明言“便宴”、“席间”,而非聘委会上;所“怨”也为叶公超、陈福田个人,而非整个清华校方;其事则已迟至1940年,故并无“不切”之处,但它也证实,钱鍾书确曾受到个别人排挤,而与校方对他的续聘并不矛盾,故吴宓说“卒通过”。但是,钱之辞职别就,不应仅仅归结为受排挤这一个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其父之招。叶公超等个别人的行为也不能代表以梅校长为首的整个清华校方的态度,故我以为,“排挤”云云,属于个人行为,而“大度包容”、求贤若渴才是清华的真正态度。个别人的行为无损于清华的整体形象。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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