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法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 |
| 第一编 一般理论 1 刑事法治的理念建构 2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理念、规范、体制之考察 3 社会危害性理论:一个反思性检讨 4 超越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忠诚理论——对刑法正当根据的追问 5 刑法机能的展开 6 罪刑法定的司法适用 7 刑事程序的宪政基础 8 从“法官之上的法官”到“法官之前的法官”——刑事法治视野中的检察权 9 诉讼结构的重塑与司法体制的改革 10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研究——以刑事法治为视角 11 劳动教养之权力归属分析 12 劳动教养:根据国际人权公约之分析 13 法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考察——尤其以刑法学为视角 14 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犯罪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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