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是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我国理念法学领域的唯一重点研究基地。 2002年,中心的法学理论科学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04年,以中民为基础和依托,以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联合经济学、政治学、国际政治等学科设立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被确定为98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经过教育部的验收评估,中心法学理论学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成果获得通过,并同时被教育部批准继续成为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进行建设。2007年,以中心教师为主体的吉林大学法学理念学科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建成全国领先、并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法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 |
| 吴宁,女,1977年6月生,辽宁海城人,1999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先后于2002年、2005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自2005年7月起担任同济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讲师。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赴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奧斯汀分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访问。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西方法哲学,目前在各类杂志书籍中发表文章10余篇。 |
| 总序 导论 一、历史的使命:对当代中国弱势群体权利状况的关注 二、当代中国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研究现状述评 第一章 社会学到法学的视角转换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学视角 二、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学视角 三、法学视角的方法论 第二章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含义 一、作为一种方式的权利保护 二、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 第三章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正当性 一、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正当性的理论前提 二、和谐精神的表征 三、人文主义的确证 四、善的社会制度的寻求 第四章 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机制 一、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正当程序 二、社会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现实实现 三、社会弱势群体保护限度的一般原理 四、社会弱势群体权利救济的制度探索 五、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国际法保护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